嚴延年母家訓
嚴延年母,西漢東海下邳(今江蘇省邳縣南)人。嚴延年任河南太守時,因摧折豪強,誅殺甚多,被稱為“屠伯”。延年母不滿他這種過於嚴酷的刑法,便對他說了一番嚴厲而語重心長的話,以進行教育。
不要憑藉刑法以立威
【原文】
幸得備郡守[1],專治千里,不聞仁愛教化,有以全安愚民[2],顧乘刑法多刑殺人[3],欲以立威,豈為民父母意哉!
天道神明[4],人不可獨殺[5]。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6]!行矣!去女東歸[7],掃除墓地耳。
———節錄自《漢書·嚴延年傳》
【註釋】
[1]郡守:官名。戰國時開始設置,初為武職,防守邊郡。後逐漸成為地方行政長官。秦統一全國後,以郡為最高地方行政區劃,每郡置守,掌治其郡。漢景帝時改稱太守。
[2]愚民:封建統治階級認為人民愚味,故稱。
[3]顧:反而;卻。乘:趁;因。
[4]天道:中國哲學術語。包含有天文學知識和關於上帝、天命等迷信觀念兩方面內容。這裡指後一方面的內容。神明:謂無所不知,如神之明。
[5]人不可獨殺:意謂多殺人者,自己也當死。
6]意:料到。
[7]去:離開。女:同汝,即你。
【譯文】
你有倖能夠做上郡守,一人單獨治理範圍千里的地域,沒有聽說你用仁愛來教化百姓,你也沒有用來保全、安定人民的好措施,反而卻憑藉刑法濫殺,想靠這來樹立自己的威嚴,難道這是為民父母的本意嗎!
天道無所不知,料事如神,多殺人的人,自己也一定會死。我不願意看到自己年老時,年壯的兒子會被殺掉。走了吧!我要離開你回到東海去,天天打掃祖先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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