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吉母蔣氏家訓
蔣氏,江蘇陽湖(今江蘇省武進)人,清初學者洪亮吉之母。蔣氏出生於書香世家,五歲就能背誦《毛詩》、《爾雅》等古代文學方面的必讀書,稍長熟讀漢魏六朝樂府、古詞,是一位知書達禮的大家閨秀。其夫病逝後,年輕守寡,精心督教兩個兒子讀書做人。長子洪亮吉(原名禮吉)是清乾隆年間進士,翰林院編修。嘉慶初年,因直陳朝政得失,被遣戍伊犁,遇赦後,專意著述。於學無所不窺,以詩與黃景仁並稱“洪黃”;以經學成就與孫星衍並稱“孫洪”。
既應讀書識字,更應勵志做人
【原文】
楚珩病而歸[1],母聞信,倉卒挈二子舟迎及三十里[2]。遇諸洛社,識僕哭號而投諸水,從嫗持之免[3],數求死不得,為不食者旬日[4],時禮吉生才六年耳[5]。自是益困。母則無早夜寒暑,凡鍼織組可力以自食者[6],率三女靡不更習而勤[7]。……禮吉初從母受書,……凡《爾雅》及諸經難字皆令手習計字[8],分日以課,未嘗出就外傅也[9]。至是始讀書蔣氏塾中,已而蔣以塾滿辭出,母復歸,禮吉乃從里中師,里中師不辨音訓[10],夜分母為是正其誤者,日不下數十字。母織子誦,至漏下四五十刻[11]。……歲飢,母與諸女糠核而獨飯禮吉[12],禮吉不食,泣,母亦泣,必令禮吉食,或相視哽咽,淚流漓槃案間[13],則皆罷食起,蓋往往然也[14]。母故絕愛憐禮吉,顧訓督不少假[15],時時為陳說祖若父抗節厲志事[16],以勖其成[17]。雖一衣尺寸,必如先制。禮吉長,出遊來歸,檢衣有非制者,怒曰:“此而從俗遷變[18],異日何以自立!”賞卻賈人金五百而寓書禮吉雲[19]:“汝歸於歲入,外浮一錢,非吾子矣。”時禮吉客某官所,賈人其所部也。是時,禮吉以文章經術名諸賢豪間,所至咸賓禮之[20],母則力食如故常,而節其館谷所入,……厚撫從子。[21]
———節錄自《碑傳集》第一四九卷
【註釋】
[1]楚珩:指蔣氏丈夫洪楚珩。
[2]挈:帶領。
[3]嫗:年老的婦人。
[4]旬日:十日為旬,即十天。
[5]耳:古漢語助詞,罷了的意思。
[6]鍼:同“針”。
[7]靡不:無不;無時無刻不。
[8]《爾雅》:書名。相傳為周公所撰,或說系孔子門徒解釋六藝之作。
[9]未嘗:未曾。外傅:外邊先生、老師。
[10]音訓:指音韻、訓詁之學。音韻:也叫聲韻學。訓詁:對古書字句的解釋。
[11]漏下:古代計時器。每晚有一百刻。
[12]糠核:粗惡的飯食。
[13]槃:同“盤”。
[14]蓋:承上文說明理由或原因。
[15]假:做作;虛假。
[16]抗節:堅守節操。
[17]勖:勉勵。
[18]從俗:迎合時俗。
[19]賈人:做生意的人。
[20]咸:都。
[21]從子:侄兒。
【譯文】
洪亮吉的父親洪楚珩在外生病回故鄉,他的母親蔣氏聽到這個消息,倉卒帶領兩個兒子坐船前往三十里以外的地方迎接。在洛社這個地方相遇,聽到僕人們哀聲哭號,蔣氏深知不妙,於是投水自殺,幸虧隨從的老婦人拉住才免於一死。緊接著又數次求死不成,悲傷至極,不進飯食好多天。這時兒子洪亮吉才只有六歲。從此,洪家家境日益困窘。蔣氏不分白天黑夜,寒冬酷夏,凡是有關針線縫紉、紡紗織布等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干,以此自謀生計,率領三個女兒無時無刻不勤儉從事。……洪亮吉最初跟從母親讀書習字,……凡是古代重要書籍如《爾雅》及各種經書中的難字都要求手抄認記,定期檢查督促,未曾請外邊教書先生來施教。學到這個程度後才開始送洪亮吉去娘家蔣氏私塾中讀書,而後蔣氏私塾先生以私塾學生已滿為由加以拒絕,於是蔣氏又帶著兒子回到家鄉,送他從鄉里的教書先生讀書,但鄉里這位教書先生不懂得音韻、訓詁之學,於是母親在晚上糾正他不準確的地方,每天不少於幾十個字。每天晚上母親編織,兒子誦讀,到深夜才就寢。……遇到饑荒的時候,蔣氏與其他幾個孩子吃著粗惡的飯食,唯獨讓洪亮吉吃白米飯。兒子不吃,哭泣不止,母親也跟著哭泣不止,一定要兒子吃下去,有時兩人相對哽咽,淚水滲透在桌上碗裡,最後大家都不吃飯而離開,這是經常性的事情。蔣氏因此特別疼愛洪亮吉,對他嚴格加以訓導督促,從不違心地放鬆一刻,時常對洪亮吉陳說他的祖父和父親堅守節操、刻苦勵志不動搖的往事來勉勵他成長。即使是穿衣之類的事,蔣氏也嚴格要求兒子必須合符先人的規矩。洪亮吉長大以後出外遊學回到家里,母親蔣氏檢查他穿的衣服,如果不符合規矩,她就大發脾氣教訓兒子:“你這個時候就迎合時俗而遷移變化,以後怎麼能夠自立!”於是,蔣氏以五百兩銀子賞退做生意的人並寫信告誡洪亮吉:
“你只能實拿全年收入回家,如額外多收一分錢,就不是我的兒子。”這時,洪亮吉寄住在一個做官的人的衙門里,那個做生意的人正是這個當官的部下。與此同時,洪亮吉已經以文章和經國濟民的才識揚名於著名人物間,每到一地,都受到熱情接待。蔣氏卻仍然像平常一樣自食其力,同時又省吃儉用,不亂花兒子在外的收入。……深情撫養侄兒。
范氏家訓十則
一、 耕讀:田必力耕,書必勤讀,不耕不讀,不如犬畜。
二、 教子:家有子弟,教之成人,若任遊蕩,必害終身。
三、 安份:為人在世,各安本份,利己損人,終必無用。
四、 貿易:公平交易,童叟莫欺,奸媒巧詐,害己損人。
五、 交接:與人交接,務必正人,此須茶酒,切莫吝惜。
六、 嫁娶:男婚女配,為理之常,慎擇賢否,門戶相當。
七、 慎真:父母喪亡,早宜思量,不稱有無,盡孝盡忠。
八、 追元:祖宗雖然,祭祀必誠,清明冬至,不是閒臨。
九、 修身:嚴以待己,恕以待人,花街柳巷,謹步莫臨。
十、 謹訓:家訓至此,句句格言,子孫恪守,世代相傳。
家戒十條
一、 不孝不悌:孝弟有百行之原,族中子弟,倘有不顧父母,不敬尊長,悖理亂倫者,乃屬缺德喪天良,合族宜嚴責。
二、 不公不法:秉公守法,乃世人所欽仰,有偏私為己、倚勢凌人者,合族宜懲責。
三、 遊手好閒:力作工商,乃養生之道,遊手好閒,實為盜之源,倘有私竊家物,勾引外賊,為家為人之害者,合族尤宜懲究。
四、 恣情嫖賭::正業乃生人之務,恣情嫖賭,品既不端,家亦日削,為子弟者,宜知所儆。
五、 拖欠國稅:錢糧宜早完納,務必年清月結,倘若拖欠國法難容,合族子弟應戒之。
六、 結盟拜會: 聚眾乃例禁森嚴,結盟拜會,國法難容,族中子弟切切牢記。
七、 酗酒打架:酒飲過度,得罪親朋,糾眾打架,禍由此生,族中子弟理當切戒。
八、 倡優棣卒:勤勞者貴,不勞者賤,凡我族人,應宜常記。
九、 結交壞人:凡人交結,慎擇正人,品德惡劣,不與為伍,族中子弟時時牢記。
十、 滅倫犯眾:族中子叔宜尊長守法,滅倫犯眾人人恥之,族中子弟應宜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