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恪垓母鄒氏家訓
鄒氏系湘鄉“儒士”,張喧之妻,“幼貞靜,不苟言笑”,十五歲時即與張喧之成婚,五年後丈夫病逝,其子張恪垓尚只四歲。自此,年僅二十歲的鄒氏,在盡心撫育幼子的同時,悉心服侍公婆達十餘年之久。公婆去世後,她傾全力主持安葬,甚得鄉人讚許。
誡子以“潛心禮義”之學為務
【原文】
恪垓長而好學,有父風[1],安人教督綦嚴[2],小不檢校[3],輒笞責加之[4]。
時羅忠節公方以諸生講學[5],從游者眾,安人則遣恪垓往事之。每歸省[6],輒戒曰:“吾之以汝讀書者,蓋念汝父力學半生[7],欲汝潛心禮儀[8],無墜先人志事耳[9]。”以故恪垓師事忠節數年,與聞聖賢之學[10],稱高弟子。忠節嘗語余曰[11]:“張子讀書作人[12],品學兼優,匪吾之力[13],蓋涵濡於母氏之訓者[14],固有以先之也[15]。”
———節錄自《曾國荃全集·文集》
【註釋】
[1]父風:父親的作風;父親的風貌。
[2]安人:指鄒氏。封建王朝給婦人封贈的稱號規定:六品官之妻封安人。綦(侏)嚴:極嚴;很嚴。
[3]檢校:檢點約束。
[4]輒(佴):總是;就。笞(侃):用竹板、荊條打。
[5]羅忠節公:指湘軍將領羅澤南,死後謚“忠節”。諸生:即考入府、州、縣學生員,亦稱秀才。
[6]省:探望;問候。歸省:指張恪垓從私塾回到家里看望母親鄒氏。
[7]蓋:承上文說明理由或原因。
[8]欲:要求;希望。
[9]墜:落下;失去。耳:古漢語助詞,罷了的意思。
[10]與聞:了解;懂得。
[11]嘗:曾;曾經。余:指曾國荃。
[12]張子:指鄒氏之子張恪垓。
[13]匪:不是。
[14]涵濡(儼):滋潤浸漬。
[15]固:本來;原本;固然。
【譯文】
張恪垓年紀稍長便愛好讀書,具有與他父親一樣的精神風貌,母親鄒氏對他教訓督促極其嚴格,如他的行為稍有不檢點約束,就要被母親用竹板或荊條責打。當時,羅澤南正在以秀才的身份開館教授生徒於鄉間,跟從羅氏學習的人很多,鄒氏於是把張恪垓送到羅澤南塾館讀書。張恪垓每次從學館回家探望母親,鄒氏就告誡他說:“我之所以送你去讀書的原因,就在於追念你的父親努力治學半輩子,希望你潛心禮義之學,不要丟掉先人立志讀書做學問的傳統。”由於這個緣故,張恪垓跟隨羅澤南讀書學習數年,較為全面地知曉了聖賢之學,稱得上是羅澤南的得意弟子。羅澤南曾經告訴我說:“張恪垓讀書做人,人品學識均很優秀,這不是我的功勞,而是因為他母親鄒氏的教導的浸潤,由於嚴格的教誨,他原本有了超過他人的條件。”
李母鄭氏家訓
李母鄭氏,唐代李景讓的母親。早寡家貧,含辛茹苦將三個兒子撫養成人。鄭氏教子有方,三子景讓、景溫、景莊皆進士及第。景讓不僅為官清廉,而且事母至孝,雖老猶受母親以杖抽打。每受母親一次笞杖後,不僅改正錯誤,而且復欣欣如初。
景讓在浙西為官,一次有一下屬迕其意,景讓杖之而斃,軍中憤怒,醞釀著一場兵變。李母鄭氏出坐廳事,立景讓於庭,一面進行責備,一面命左右剝去他的上衣,撻打其背,將佐皆為之求情,久之乃釋,軍中方才安定。
下面整理介紹的即是當時李母鄭氏責備兒子的一番話,言簡意賅,發人深省。
不能上負朝廷和先父
【原文】
天子付汝以方面[1],國家刑法,豈得為汝喜怒之資[2],妄殺無罪之人乎[3]?
萬一致一方不寧[4],豈惟上負朝廷[5],使垂年之母銜羞入地[6],何以見汝先人[7]?
———節錄自《女學》卷三第九十九章
【註釋】
[1]方面:一個方面。也指一方的軍政事務。
[2]資:本錢;憑藉。
[3]妄殺:亂殺。
[4]致:招致。
[5]上負朝廷:對上辜負朝廷。
[6]垂年:垂暮之年,即老年。銜:含。羞:
羞愧。
[7]先人:指已去世的祖宗。這裡主要是指景讓死去的父親。
【譯文】
天子給予你管理一方軍政事務的權力,國家的刑法,難道可以作為你喜怒的本錢和憑藉,讓你亂殺無罪的人嗎?萬一招致一方不安寧,豈止對上辜負了朝廷,同時也將使你這個垂暮之年的老母親帶著羞愧入土,到那時我用什麼去見你死去的父親?
【評析】
李母鄭氏在丈夫早逝以後,對兒子不僅年少時管教,長大以後管教,就是做官以後還要管教;而且管得嚴,管得緊,管出了成效。母親對兒子愛護備至,兒子也事母至孝。當然,鄭氏笞杖兒子,特別是在兒子做官以後還當眾笞杖兒子,此舉是絕對應該摒棄的。但是,今天為人父母者,如果能在鄭氏教子方面借鑒一點經驗,在兒子小時就抓緊教育,讓兒子很快成人成才;在兒子當了公務員,掌握一個方面的權力後,仍然給予注意和關心,使兒子在貪污腐敗之風面前少犯錯誤、不犯錯誤。那麼這篇鄭氏家訓就起到了一定的啓示作用。
李鴻章母李氏家訓
李氏,安徽合肥人。其夫李文安,系清道光年間進士。李氏生育有六個兒子,依次為李瀚章、李鴻章、李鶴章、李蘊章、李鳳章、李昭慶;兩個女兒,長女嫁提督張紹棠,二女嫁候補道知府費日啓。李家人口眾多,李氏勤於主內,其思想言行對李鴻章兄弟等為人處世產生過重要影響。
男兒應“致身報國”
【原文】
太夫人為合肥處士騰霄公女[1],年十九來歸我府君[2]。事舅姑婉順篤敬[3],爨必躬[4],在視必恪[5],賓祭之儀[6],百方飭備。生六男二女,尺布寸縷,拮据經營[7]。或以食指繁多為慮[8],太夫人曰:“吾教諸子女發憤讀書,皆巍巍有立[9],豈憂貧哉?”迨遭時多難[10],鴻章等出從軍旅,涕泣拜別,太夫人訓以“致身報國,勿為兒女子態。”兒輩每遷一官,太夫人無甚喜之色,時時以盈滿為誡。有過輒詰責[11],無少貸[12]。同治初元以後,伯兄瀚章與鴻章……祿養漸豐[13],太夫人仍率其家以儉,不改居貧常度。人有急難,則傾囊濟助之。
———節錄自《李鴻章全集》第九冊
【註釋】
[1]太夫人:指李鴻章的母親。處士:未做官的讀書人。騰霄公:指李鴻章的外祖父李騰霄。
[2]府君:李鴻章對父親李文安的尊稱。
[3]舅姑:丈夫的父親和母親。
[4]爨(侃伽):燒火做飯。躬:親自動手。
[5]恪:謹慎而恭敬。
[6]賓祭:招待客人,祭祀祖先。儀:禮節。
[7]拮据:缺少錢;經濟窘迫。
[8]食指繁多:人口眾多。
[9]巍巍:高大,健壯。這裡指志向高遠。
[10]迨(伽):到達;等到。
[11]輒:就;於是。詰責:追究責問。
[12]貸:饒恕;推卸。
[13]祿養:俸祿(工資)和養廉銀。
【譯文】
我的母親是合肥讀書人騰霄公的女兒,年僅十九歲就與我父親結為夫婦。她老人家服侍公公婆婆做到了百般溫順而又實心實意、恭恭敬敬,家中做飯灑掃等事做到了親力盡為,處處謹慎而又恭敬不苟,有關招待客人和祭祀祖先的事情,盡一切努力加以準備周全。生育有六個男孩兩個女兒,一尺布一根線,都計算清楚,艱難籌劃,克懃克儉。有人以李家人口眾多為慮,我的母親則對人說:“我教導各個兒子發憤讀書,他們都志向高遠,自立自強,怎麼還會憂慮貧窮?”到了時勢艱難、社會動蕩不安之際,我們兄弟應命出山領軍,流著眼淚向母親告別,母親告誡我們:“要以身報國,不要有兒女情長、顧戀家庭的想法。”我們兄弟每晉陞一級官職,母親大人並未表示出很高興的神色,總是以居高位隨時有可能傾覆的危險告誡我們。如果我們兄弟有過錯,她老人家就會追究責問,從不饒恕。同治初年以後,長兄瀚章和我……俸祿和養廉銀逐漸豐富,但母親大人仍舊勤儉持家,不改貧窮時定下的節儉規矩。如果他人有急難之事,母親大人則全力加以接濟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