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可解不可結
佛道相信有前世今生,前世所積欠的債,包括:錢財債、感情債、桃花債、外遇債、怨債、口業債、詛咒債、孽債、殺戮債、許神未謝、因果債、父母債、夫妻債、子女債、無緣子女因果債、事業債、三世因果債、等未報之債。
今世孽債、現世債,有所虧欠對方(未亡者)而未還報者之債業。
一個人今生為人,是帶著累世的因果,在不知的前世中,不知欠下多少前世冤愆債務,當然我們也可能貯存了許多的功德再度投胎轉世。此生所積的功德,可助您不受獄煉之苦、可助您來世的命格運勢,亦可助您不再受輪迴之苦,當然也會減輕您的債業。
然而您前世所積欠的,或許在此生它化為您的親友或情人與仇人、您的仇人要您用此生來還。只是在前世今生中,仍然有我們所不知、未還清的債,此統稱為我們的「冤親債主」。
又倘能真心懺悔,怨仇自然能解除;心若無懺悔之意,則無法解怨釋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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