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8 (一),[email protected] 寫道:
寄件者: [email protected] 主旨: 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信件確認通知 收件者: (我不想公佈) 日期: 2011年3月28日,一,下午1:02
親愛的網友:您好! 您的電子郵件我們已經收到,但仍需請您再次確認來信,以利儘速依序處理。您的來信內容如下:
請點選此連結完成信件確認的動作。む信件確認め
E-mail:(我不想公佈) 姓 名:何仁誠 聯絡地址:(我沒寫) 聯絡電話:(我沒寫) 信件編號:b48aa214e83 發信對象:總統 標 題:致中華民國政府三個問題 內 容: 致中華民國政府三個問題
請中華民國總統府的民意信箱服務人員
請把此信轉交給馬英九總統
感謝 ……………………………………………………............................ 我就直接簡單明白問第一個問題
問題一:
中華民國要依法制裁羅賢哲高級共諜,我沒意見,我只想請問民國政府要如何依法制裁中共政府,這個由民國政府公開公佈的幕後藏鏡人?
問題二
如外國政府經有間諜之手,對民國總統進行成功的斬首行動,請問民國政府到時,如何應對如此狀況(在握有真憑實據知道幕後藏鏡人為誰情況下)?
如外國政府經有間諜之手,對民國總統進行失敗的斬首行動,請問民國政府到時,如何應對如此狀況(在握有真憑實據知道幕後藏鏡人為誰情況下)?
註:問題二有兩個問號
問題三
如外國政府經有間諜之手,造成民國人民的死傷,請問民國政府到時,如何替罹難者與受害者,向幕後藏鏡人討公道(在握有真憑實據知道幕後藏鏡人為誰情況下)?
………………………………………………………………………………………. 如回信的服務人員,認為此信是個沒真憑實據的警告信,而用敷衍的官僚文字回我信的話,我也不會有意見,因為這是他的自由,而我也早已見怪不怪了
但我可以好心提醒他,他所回的回信內容,除了會被我一字不漏張貼在網路上的各大政治論壇,已供網友參考外,還會被我個人視為這是現任中華民國政府處理此類事件的官方宣言與承諾.
註:此官方回信,會被我放在我下一篇網路文章 我姑且寫之,你們姑且看之個人妄想 二 改革 的內容裡
天命不可違 人命卻可損 我思故我在 何仁誠 筆
發信日期:100-3-28 驗證日期: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總統府全球資訊網民意信箱填寫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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