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抄彈珠台 全台夜市剉咧等
電動彈珠台頻頻被查扣
全台各地夜市常見的「九龍珠」電動彈珠台,是大小遊客常玩的玩意兒,一般人習以為常,不過,台中市警方最近在夜市數度查抄這種電動彈珠台,業者辯稱不知違法,批警方挑軟柿子吃。
業者被沒入機台並偵辦時大聲喊冤,供稱純粹提供娛樂,哪知會違法;北中南多名夜市彈珠台同業聞訊後也皮皮剉,擔心各地警方跟進,自己飯碗不保。
警方強調,彈珠台若用電操縱而產生聲光影像,就須依規定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否則就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盼業者勿心存僥倖。
流動夜市常見一種電動彈珠台,遊戲者投入10元硬幣,拉動彈珠發射器,將鋼珠彈射落至一定彈道後,即可得分、兌換獎品,常見夜市遊客挽袖大顯身手,大家都以為合法,但台中市警方最近在文心南路、四平路等流動夜市,查獲多起並沒入機台,賺取蠅頭小利的攤販大呼吃不消。
劉姓攤商說,他在夜市擺「九龍珠」這麼多年,從沒聽說警方會查這種電動彈珠台,如今來查緝,他認為警方根本是為了績效,其實夜市擺攤賺得並不多,機台被沒入又得吃官司,簡直是斷他們的生路。
擺攤要有照 旋轉木馬不用
台中市警局行政科長吳啟瑞解釋,根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等規定,電子遊戲機係指利用電、電子、電腦、機械或其他類似方式操縱,以產生或顯示聲光影像、圖案、動作的遊樂機具,或利用上述方式操縱鋼珠或鋼片發射的遊樂機具;至於未具影像、圖案,僅供兒童騎乘者,不包括在內,例如旋轉木馬等。
吳啟瑞指,若屬電子遊戲機,業者就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市縣主管機關申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才能營業;所以在夜市擺「九龍珠」電動彈珠台已涉違法。
吳啟瑞進一步指出,因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警察若只採勸導,恐怕會引發明知違法卻不辦的抨擊;他說,夜市另有一種遊戲彈珠台,是手持尺板撥動彈珠,這種就沒有違法問題,業者欲擺設彈珠台時應了解相關法規,以免觸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0/today-s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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